勇于更新工作理念,创新价格调控监管方式,推进职能转变。一方面,要处理好价格管制和市场调节的关系,对可以由市场办的事情交给市场去办,还权于市场,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调节功能。不断提高价格决策水平和市场监管效果,物价部门要致力于把该管的价格和收费坚决管住、管好、管到位,做到有为、有位、有威。另一方面,要处理好价格及相关配套改革的关系,力求在价格管理的职责范围内把问题解决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同时,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跳出就价格论价格的圈子,善于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价格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共同推动深层次问题的解决,为理顺价格关系、协调价格矛盾创造有利条件。
(二)履行部门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物价部门要把依法治价作为各项价格工作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从价格行政审批到价格行政执法,都要符合法律规定,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实现依法行政与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相结合。要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和保持稳定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尤其在制定和调整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要在现有的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勇于开拓、勇于创新,在依法的前提下探索更高效、更便于操作的行政手段,不断提高价格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随着价格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价格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日益凸显。实践证明,只有加大为经营者、消费者服务的力度和深度,物价工作才会越来越得到各方面的认可。物价部门必须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监管,把价格服务工作做到群众身边。当前,全市正在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这项活动旨在为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提供价格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服务,是物价部门落实执政为民理念,化解价格矛盾,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举措;也是物价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良好价格环境的积极尝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级物价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同志们,今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价格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希望大家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