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五是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是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到今年年底,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是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负责。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八是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负责。到今年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二)我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初步安排
1、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产品。以小麦粉、挂面、肉制品、饮料、茶叶、白酒、蔬菜制品、豆制品、糕点食品、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12种食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组织专项行动。
(2)突出重点单位。集中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和有质量劣迹、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3)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整治农村、城乡结合部和街道社区出租房等无三证生产和制假售假,而又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4)突出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黑窝点。
2、时间安排
8月31日——12月31日,集中四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2日前),宣传发动,培训学习。根据上级部署,我市由质监局负责,召开会议,并举办学习班,组织企业学习胡锦涛、温家宝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学习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特别规定》,要学懂文件,吃透精神。使各食品生产加工业主明白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规定,产品发生了质量问题,企业就得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阶段(9月2日至12月15日),组织实施、全面整治。一是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完善企业电子管理档案;二是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特别规定》,积极帮扶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满足生产许可,获取生产许可证;三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四是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五是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五是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六是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停产整顿一批有证有照但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七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第三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总结验收。以七条工作目标为标准,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要在认真总结经验和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建立食品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于12月底将专项整治活动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