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成本,提高检查的质量。这是我们稽查工作的重点方向。今天开了会之后,稽查局要拿出这方面的贯彻实施意见。信息化时代已经到来,要在进一步深化信息化运用的过程中提高我们的稽查工作质量,我们也可以探索,在实际检查过程中怎么办的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稽查人员的检查行为、工作程序
我想,对于稽查检查而言,哪一类企业怎么查,如房地产业怎么查,交通运输业怎么查,都有一些规律,这些规律就是“道”,只要找到了这个“道”,我们就可以事半功倍,提高工作效率。同样,找到了这个“道”,对规范我们的稽查行为和工作程序,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都是有好处的。我们检查组到企业进行检查,肯定是各有各的招,各有各的办法,都有可取之处。如果能够把各自好的经验都总结出来,把几种思路统筹起来,变成一种思路,分行业制定出一个检查的程序和办法,这对广大稽查人员来说是一种传、帮、带,对我们的稽查工作也是一种推动。当然,这个办法必须要有可操作性,必须要细,按照这个办法和程序,各种数据采集起来一旦进行计算比对,要能迅速发现问题。下来以后,稽查局一定要认真思考,及时研究,安排稽查业务过硬的同志做好此项工作,真正把有效提升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法宝”交给大家。
(三)抓好稽查结果的运用
我们逢查必漏,漏的背后是什么,是管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的背后是什么,是责任淡化。我们的稽查结果如何及时反馈给征管部门和局领导,以有效分析查找我们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稽查部门必须思考和重视的问题。我们这么多年都在讲稽查结果的运用,但是没有实质性的突破。稽查结果的运用,实际上是查找我们日常征管当中存在问题的一个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所以说,关于稽查结果的运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有突破,要出台一个稽查结果和稽查建议书运用的制度和办法,稽查、征管和法规一起研究,把相应的职责明确下来,以保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稽查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延缓缴税款脱节、监管失控、代征代扣税款没有及时组织入库等问题,要及时反馈到征管部门,征管部门再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然后由法规科对当事人进行通报,到底是是政策的问题,还是水平的问题,是主观的问题,还是客观的问题。我们开展税收检查,不单是可以弥补组织收入的压力,更重要的是稽查检查是一个治税环境的建设问题。因此关于稽查结果的运用,还要延伸和突出到责任追究上来,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要明确,要追究,否则,天天查,天天漏。主要领导要及时过问稽查结果的运用,稽查建议书和稽查结果运用好了,也就是最大地落实“带好队、收好税”的有效举措。
(四)加强对稽查人员的监督
实践证明,我们绝大多数的稽查干部是公正的、积极的、正直的,但因为素质有差异,也不排除个别干部存在执法随意的问题。在我们的稽查工作中就出现这样的事:派一个检查组去企业检查,查了两个月只查出2000元钱,举报反映以后再派一个检查组去查,就查出两三百万,这件事的背后反映了我们对稽查人员监督失缺的问题。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一级稽查的格局下,稽查部门既要对检查对象的违法行为做出检查结论,又要对征管部门进行评价,同时还承担了部分内部监察的职能,征纳双方的矛盾最后都集中在了稽查上,导致来源于内部外部的风险兼而有之,稽查人员的执法风险越来越大,稽查部门也日益成为国家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关注的对象。因此,大家要增强执法的风险意识,增强风险意识也就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不知道我们的干部在检查过程中是否存在“多查少报、查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