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之间、监管稽查之间实现互补,提高人员的时间安排效率。
4、提高了效果。药品的监管与稽查是药品安全的两个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环节,是原支队与局机关处室的沟通重点。现在在分局层面,完全合在了一起,实现了管查联动,将更有效地监管好食品药品安全。
5、规范了行政。市局建立稽查处之后,可以有效地协调全市十三个县(市)、区的稽查工作,不再采用市局委托支队协调各县(市)、区局的变通办法,更加名正言顺。
6、贡献了人才。在这次体制变动之中,我系统从市局机关提拔的中层干部有14名,其中,从支队提拔了7名,占了一半,比例很高。
二、新问题需要研究
在新的体制下,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它、解决它,从而保证新体制蕴藏的体制能量充分发挥,欠缺得到弥补。当前我们要重点关注并化大力气解决的有:
1、处理好稽查处与稽查支队的关系。稽查处是机关处室,承担局在稽查方面的职能,不承担稽查队员的指挥工作,不承办案子。支队是独立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稽查职能。要划分好彼此的职能并在具体实施中协调好。
2、处理好支队与大队、区队的关系。现在支队与大队之间的事权划分基本上沿革原支队与县局的关系确定,比较成熟。当前是划分好支队与区队之间的事权,划分时可以考虑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原支队的职能要有一半放到区队,因为原支队有一半编制到了分局;二是分局中应有40%的力量用于稽查,因为编制分类是这个比例;三是责任和权力必须配套;四是监管和稽查必须协调;五是支队和区队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联动要有制度明确和保证。
3、处理好药品监督稽查和食品监察稽查的关系。按照人员编制这次支队没有增加食品编制,而县(市)、区局是综合增加食品编制,不分监管与稽查,是因为考虑了药检所人员转为稽查大队人员这个因素。按照食品综合监管三句话的新职能,具体的食品监察稽查现在职能尚未明确,目前食品稽查执法办案的工作量不会很大。但既然名称有了改变,就要注重这方面的职能变化(主要是上级对职能的解释)和上级工作部署(比如保健品广告监测),保证完成。尤其是各县(市)、区局、分局,更要合理调配力量,安排工作,不可偏废。
4、处理好老办法和新办法的关系。稽查支队在三年多的实践中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外部稽查、内部治理、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办法,,应当坚持和发扬光大。同时,对新形势要有新的适应办法,比如在稽查组织上,原支队按业务分为四个大队,支队指挥大队如臂使指,非常顺畅,现在假如共同处理城区的稽查问题,支队指挥区队就与以前不一样,其间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就要靠新的办法来运作。诸如此类的问题,支队和区队都要研究,提出一个有效的办法来。
三、努力奋斗,开创稽查工作新局面
1、要承前启后,保持支队的优良传统。原支队同志三年多来在创下功绩的同时,形成了一种事业为重、责任在肩、坚韧不拨、团结奉献的精神,这种精神要继续下去,将其化为种子,在各分局生根发芽,作为稽查队员的传家宝。
2、要搞好市局与分局之间的稽查事权划分。稽查事权划分是市、区两级局之间整个事权划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已经下发的文件草案中作了初步的规定,希望通过半年左右的运作,稽查处、支队和分局能结合实际,既完成工作任务,又形成规范分工的要求,对文件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局将正式下文公布。
3、要明确稽查处和支队的职能分工。稽查处是市局的一个处室,支队是直属市局的一个独立行使稽查执法权的执法机构,名称不同,性质不同,职能不同,人员安排上也不同。根据现有体制,实质上是丙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是两块牌子,所以,职能要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