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采购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业协会、社团组织,从法律上、制度上、
体制上、机制上、监督治理上加强防治措施,做到以严格的规章制度堵塞治理漏洞,用科学的治理方法约束行政行为。四是抓信息化手段。要加快信息化建设,争取用5年时间,州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同时加强对系统内部审批、执法行为的电子监管,使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工作领导。全州质检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在州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并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搞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要将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和部署具体化,把每一个步骤和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与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质检业务工作、强化内部治理和加强公务员队伍自身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从有关部门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成强有力的班子,尽快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政策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情况综合,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的查案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案件查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查处阻力大、久拖不结的重要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排除干扰,组织协调,集中突破。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质检部门要根据州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州局决定,州局计财科牵头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里的自查自纠工作;标质科、计量科、特种设备科、食安科分别牵头负责各自承担的审批许可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实施工作指导。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专业性、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一定要把握大局,把握方向。各单位要善于把中心精神、省局要求和各自的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研究所涉及的重要政策问题,提出治理的思路和对策。要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的制度,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线索要及时请示报告。州局要选择一、两个单位作为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使联系点成为自查自纠工作的示范点。
(四)加强工作督查。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采取发督办函、电话催办、当面约谈、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工作开展比较好的,要予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州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检查。
同志们,治理商业贿赂事关改革发展稳定
大局,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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