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临泉县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局党组《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质党组发[2006]9号)市局党组《阜阳市质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阜质技监组[2006]13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惩防体系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切实做好自查自纠、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三项主要工作,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实现我县经济和质监事业的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原则是:1、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果断纠正、从严治理;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2、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通盘考虑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此项工作推向深入。3、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4、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我县经济和质监事业的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全局的稳定。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
1、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吴官正同志和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精神,学习中办发[2006]9号文件和有关法律纪律规定,学习省局《实施意见》和市局《实施方案》,结合系统内外发生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切实把熟悉和行动统一到中心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意见上来,务必做到“四个认清”:一是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它违反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假冒伪劣商品大开方便之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已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二是要认清商业贿赂的根源是滥用权力。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背后往往是腐败,它毒化社会风气,腐蚀党政干
部和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已成为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重要原因,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三是要认清中心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完全符合我们质监部门的实际。近年来,我局也有个别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谋取非法利益,甚至索贿受贿的问题。果断贯彻执行中心的决定,严厉认真地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质监事业改革发展,提高质监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是要认清质监部门担负着履行好行业主管职责和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根据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质监工作实际,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从5月份开始,用5-6个月的时间,集中搞好治理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