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进一步具体安排。思想发动要广泛深入,任务要求要明确具体,措施办法要切实可行。同时,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和紧迫性的熟悉,为搞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调查摸底。各单位要通过全面的摸底调查,弄清所主管(监管)单位的数量、规模、所有制性质、经营范围等底数;把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三是查找问题。各单位要围绕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搞好“四查”:一查在商品(服务)购销中给予和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二查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三查在产权转让中违反产权转让规定,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四查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各级质检部门(机关)和有执法、监管、审批权的事业单位要同时搞好五查:一是查一查是否依法行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有无违规审批发证的问题,有无违法或不当执法以及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索贿受贿等行为;二是查一查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三是查一查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读职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四是查一查监管不力的原因和在监管手段、方法、有关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或不足;五是查一查有没有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的问题。
四是分类处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治理权限和中心《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从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出发,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五是认真整改。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各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进一步完善财务治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各级质检部门(机关)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无证生产和生产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围绕权力运行的要害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治理和监督。
六是评估验收。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本单位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
以上六个环节时间安排的总体要求是,*月搞好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三个月查找突出问题,并进行处理和整改,××、××两月进行评估验收。要
坚持时间服从效果,注重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体现边学边查边改的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能有效地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各单位要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一是要努力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和办理群众举报。要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并注重从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线索,要鼓励企业和知情人检举和投诉商业贿赂的问题。要切实保护投诉人、举报人,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各单位要对过去已经受理的信访举报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分析,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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