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六)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突出抓好“两个重点”,即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就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重点人员就是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为获得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人员。
(七)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八)自查自纠要从企业事业单位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两个工作层面展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担负着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和搞好机关自查的双重责任。在工作进程中,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注重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认真钻研政策法律,坚持调查研究,及时把握信息动态,注重交流沟通,把握工作方向。
三、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专项治理三项主要工作
按照中心的部署,治理商业贿赂要重点抓好自查自纠,依法查处案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项工作。这三项工作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要同步进行,整体推进。最近,中心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总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方案》和《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实施方案》,这些文件对如何开展三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局党组也于4月下旬下发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近期内还将进一步完善、充实,并制定我系统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集中精力抓好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开展自查自纠,既可以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也可以排查案件线索,促进查办案件工作;还可以发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创造条件。中心要求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对2001年1月1日以来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是,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事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塑、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州局党组研究决定,全
州质检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从6月底开始,到年底前结束,共安排6个月的时间进行。自查自纠的重点领域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审批许可、行政执法、资源开发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各级质检部门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二是各级质检部门监管的技术机构、中介机构、学协会等;三是各级质检部门机关自身。在自查自纠中主要抓好以下六个环节:
一是宣传教育。商业贿赂虽然产生于经济活动中,但已侵蚀到社会生活许多方面,当前有些人对商业贿赂现象见怪不怪,自觉不自觉地按照所谓“潜规则”办事;有些人出于无奈,不得不送钱、送物,这种现象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在6月份开展学习动员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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