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地方财政能否足额供给,决定着社会保障体系职能效应的充分发挥,决定着地方经济发展能否健康科学发展,决定着社会贫富差距能否保持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也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全县地税系统要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总局及省、市局关于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精细化治理、加强队伍建设、突出优化纳税服务这一主线,结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积极发挥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职能,逐步实现应征尽征的目标,进而不断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和谐、统一、协调发展,为全县“两个率先”大业再立新功。
三、科学把握我县地税系统致力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
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要求,我县地税系统全体税务干部要有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在全系统营造一种人人关心和谐社会建设、个个为和谐社会建设出力的浓烈氛围,在宏观上提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性的熟悉,在微观上将实际行动落实到具体的税收实践工作中去,在客观上明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任务要求,在主观上具备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的勇气和精神。当前,我们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求突破:
(一)构建和谐协调的收入利益关系。近两年,由于我县财政收入需求的不断增长,我们地税部门的收入指标连年以超过30以上的速度增长,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压力,对此,一些乡镇因主体税源不足,采取了一些非常规的征收手段保证任务的完成,甚至出现了一些违规吸引外地税源、收过头税、将收入指标落实到政府工作人员头上等错误行为,这些脱离经济发展规律、只求眼前得过且过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地方税源的后续培育和潜力挖掘,影响了国家税收政策的有效落实,挫伤了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针对这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我们税收主管部门,一方面要严格税收征管,加强税源监控,落实治理职责,最大程度地实现应收尽收;通过税收社会化网络的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源的流失,从根本上解决无税虚收、有税不收或少收的行为,保证财政收入理性增加。另一方面要经常性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税收收入工作形势,争取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通过广泛深入地税收宣传,使大家了解违规操作对经济运行环境的不良后果。由政府牵头,各方共同努力,将力量集中到项目推进、招商引资的大局上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优化经济结构、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上来。正确收入实绩观的树立,必将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收入利益关系的协调,也将会成为区域竞争力的核心组成部分,
(二)构建和谐统一的征纳关系。就利益取舍这一层面来看,征与纳始终是一对不可回避的矛盾,征方的目标是应征尽征,纳方的目的是利益最大化,而要保证征纳关系始终在可以相互接受的范围内并处,就必须找准一个支点,这个支点就是税务部门做到公平执法、严格执法,纳税人做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此,全体税务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征收纪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各项
税收政策,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要通过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有力推行,进一步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强化权力制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纳税人在公平、公正的税赋框架内按章纳税。同时,应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本着方便、快捷、节约这这一原则,着力减少纳税环节,提升办税效率,完善服务手段,最终达到提升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这一根本目的。当然,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