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起来;同贯彻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紧密结合起来;同我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进一步引向深入。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党纪政纪法规教育。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强调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纪委提出的“五个不许”和省委作出的“十二条规定”等党纪政纪条规及法律知识,不断加深对党纪政纪法规的理解,搞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坚定反腐败信心。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权力观教育。要通过权力观的教育,使广大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从根本上解决好权力观、利益观问题,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在思想上扎根,在行动上体现。有了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才能正确地对待进退去留,正确地对待工作安排,才能自觉地在各自的岗位上正确的行使职能、发挥作用,为民服务。同时,通过权力观的教育,使财政干部认识到权力是一柄“双刃剑”,用得好,会造福于群众,用得不好,就会害人害己。要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感染力和说服力。要充分利用重大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和廉洁勤政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促使财政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觉地为全市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
从客观上讲,我们国家
的法制体系尚不健全,经济和社会领域尚存在制度缺失,我们自己在制度建设上也有不够完善的地方。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努力推动制度创新,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加强财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防腐倡廉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局领导
班子定期研究廉政工作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支付运作集体研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定期民主评议财政工作制度;建立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投诉必查制等制度。在权力运行方面,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在选人用人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任前公示、轮岗交流等各项制度,按照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提高用人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有效预防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总之,要通过制度建设,实现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健全拒腐防变的制约机制。
从管理上讲,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强化监督,是使权力按照制度要求运行的保障。要不断完善对权力有效监督的体制和机制,确保有权力的地方就有监督。一要加强组织监督。局领导班子、各科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每个季度通过听取科室部门负责人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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