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各负其责;承办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实行全员共抓制。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由科室落实到具体人员,使人人关心安全稳定,个个抓安全稳定,做到横抓到边,纵抓到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三是实行排查制。每个单位要对所属对内部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并要逐一上报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全面收集,检查情况,分门别类梳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分别落实责任,不留任何遗漏。同时,要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预案,切实加强预警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情况,形成反应快捷、处置及时的工作机制。对出现的有关问题特别是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局汇报。 四是责任追究制。在稳定工作责任查究上要动真的、来硬的,态度一定要坚决,处理一定要严肃,绝不能姑息迁就,也不能心慈手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责任要明确,处罚要严格。要把安全稳定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基本因素,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我代表局党组在这里郑重声明:对本系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要先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涉及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免去行政职务,待事故责任查清后再行处理;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二)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安全稳定至上的原则。当前,安全稳定是各级各部门的头等大事,也是全系统的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我们要一切从安全稳定出发,一切为了安全稳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不发生任何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二是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单位要自觉地、主动地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开展安全稳定工作。要认真落实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打任何的折扣。涉及税收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工作,要及时向市局汇报,共同研究解决。三是防范为主的原则。对易发生安全稳定事故的部位和环节,要积极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要把工作做在前头,把措施落实在事先,在准确把握态势的情况下,及时、及早向党政领导汇报,绝对不能让安全事故扩大。总而言之,要有预制,要有预案,尽量避免“亡羊补牢”,更要防止放“马后炮”。四是一把手负责的原则。市、县两级的单位“一把手”要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负总责。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从讲政治、讲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强领导,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维护地税系统安全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从今天开始,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外出必须向市局请假,组织人员外出学习、参观必需争得市局批准。
同志们,安全稳定工作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努力,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把安全稳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全市地税系统的安全稳定,推动地税事业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