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平等、部门服务平等,保证各种经济成份企业享有同等的政治、经济待遇。继续改革和简化各类行政审批程序,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己任,为推动非公经济的发展多出点子想办法,多花力气下功夫,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二,非公有制经济量大、面广、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相当多,审批难、办事难带有一定普遍性,因此,我们必须认真抓好协调、引导和扶持工作。一是要理顺关系,明确部门职责,切实解决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二是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协调性,切忌朝令夕改,要及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注意与部门规定相衔接。三是结合培植财源,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力度,大力培植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发展。从2008年起,州财政三年内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用于非公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扶持项目贷款贴息,各市县也应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对非公经济的扶持。四是结合培养客户,建立新型银企关系和信用担保制度。州政府将成立红河州担保公司,州财政将出资3000万元作为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有条件的地区以应成立担保公司,改善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五是结合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充分利用税收调节杠杆,重点扶持民办科技型创新企业。引导我州非公企业结合建立“绿色经济强州”的目标调整结构,兴办更多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及流通企业;引导他们把握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机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租赁、拍卖等改革,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引导他们向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方向发展,通过股份制改造、积极吸引外资、挂牌上市等方式,实现企业资产重组、扩大融资渠道;引导他们投身到西部大开发的浪潮中,凡是允许国有企业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允许具备同等资质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引导他们立足自身优势,研究市场,结合本地优势寻求发展,具有前瞻性地培植龙头产业,避免一哄而上的重复建设。
第三,各级、各部门要把精力放在建设市场、公正执法、转变作风、改进服务上来。非公经济要实现大发展,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多服务、少干预,多支持、少指责,多协调、少扯皮,实现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使公务员做到公正廉洁办事、尽职尽责服务。切实贯彻执行省政府《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必须严加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的违纪错误行为。必须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真正用制度教育人、管理人、约束人、监督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和那些巧立名目,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吃、拿、卡、要”的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做到公平公正执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公正执法,就必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走私贩私、骗取出口退税、逃汇、骗汇等犯罪活动;为严格执法,就要下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帮助非公经济驶入健康运行的快车道。
第四,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有利于社会监督我们的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促使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水平。因此,要在全州实行社会评议部门行风制度,评议工作要每年组织一次,评议者主要由非公经济的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代表组成,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满意率较低的部门领导要进行调整。对不履行职责、严重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要严肃查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者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进行警示教育。
(四)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实现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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