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企业;要瞄准国际市场,采用高新技术,培育一批出口创汇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
(三)依法规范引导,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整体形象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为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可持续发展,要发挥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行业法规的强制作用,严格控制高消耗、高污染项目,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改变以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从环境保护中求发展、从节约资源中求发展。为规范非公有制企业行为,要建立完善企业信誉征集、评级、发布、奖励制度,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对制假售假、坑蒙拐骗、漏税逃税等行为,要记录在案,严肃依法查处。要引导企业增加安全、卫生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在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党团组织,根据职工意愿建立工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要注意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中劳资双方的协调工作,及时化解劳动纠纷、维护企业稳定,不断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誉、声誉和形象。
企业间的竞争,直观的表现是企业间产品的竞争,实际上是企业人才的竞争,要从根本上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竞争力,就要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教育与培训。要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的广泛参与,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大规模、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使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劳动者普遍接受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与此同时,要“走出去”、“请进来”,有计划的选送企业人员到大专院校进修深造,邀请专家学者到企业讲学授课,聘请高层次人才和高级技工到企业任职,尽可能多地接收中专、职专及大专院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改变企业人员构成,以适应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
四、优化环境,完善服务,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切实发挥职能,创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良好环境。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置于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量化指标、责任到人,按照目标考核体系及奖惩办法,定期考核、年终总评。要坚持领导联系户制度,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民企,象对公有制企业一样,关心、支持民营企业。要敢于同民营企业家交朋友,只要是出于公心,不违法,不违纪,就不怕别人议论。不深入民营企业,不和民营企业家交朋友,就不容易听到真话、掌握实情,为民企服务就只能是句空话。中小企业服务局在服务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要给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使非公有制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全面落实政策。总体上看,我市制订的一系列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是比较符合实际的,落实情况也比较好。但随着实践的发展,有些政策措施需要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今后,凡是国家出台的政策,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凡是外市已经出台、我市还没有的政策措施,要注意学习借鉴。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发改委要会同中小企业服务局,编制我市非公有制经济近、中、长期发展规划,纳入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土地管理工作,以满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用地需要。工商、税务、财政、银行、银监等部门和单位,要在投资核准、财税政策、金融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真正落实非公有制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