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执法责任落实到岗,过错责任追究到人。通过执法检查达到“征管质量、稽查深度”双提高。
进一步强化税法宣传。依托纳税服务中心,全面深化税收宣传工作,坚持普遍性宣传与个性化宣传相结合,将税收宣传工作覆盖到各个工作环节、各个纳税人,形成有记载、有效果、有反馈、有沟通的税收宣传新机制。完善税收政策传导机制。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落实,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借助会议、资料、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和报刊、电台、电视、网站等传媒宣传税收政策,定期组织各类面向纳税人的税收业务辅导、培训,使各级政府和纳税人能及时了解和运用税收政策,及时研究、解决税收政策调整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建立征管查与税收宣传相结合机制。将税法宣传寓于征管查的各个环节,分别从不同角度向企业讲清自查中应把握的重点、方法、内容和注意事项,让纳税人自行解决相关问题,实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正确归位,将纳税人承担税收风险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让纳税人规避税务行政处罚,以点带面地解决相关问题。要把税收宣传作为优化税收环境、提升地税形象的重要措施来抓,重点抓好个人所得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集中宣传,尤其要强化对法律责任的宣传;做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调整、增值税转型、营业税起征点及纳税地点调整等税收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在日常税收管理、税务检查与纳税服务中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进一步推进征、管、查互动。一是尽快完善征管、稽查互动运转机制。全面理顺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税收稽查三者之间的职能配置和工作重点,加强工作协作。抓好纳税评估计划制定、税收稽(检)查选案工作,应用税负分析软件,强化稽(检)查的查前分析、查中控制,切实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努力查处大要案,加强案件延伸审理、查后抽检复查和日常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选案准确率、稽(检)查查实率和全社会的税收遵从度,切实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
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认真落实省政府《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加强综合治税的组织领导、内部管理、信息化支撑,完善市、镇、村三级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加强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利用工作,及时、全面、完整地掌握各个部门、各个层面的涉税信息,通过分析和利用,进一步加强税源控管。强化涉税信息数据资源的深度应用,从税源影响的全视角和相关度进行数理分析比对,提升数据应用绩效。
(三)坚持品牌创建战略,大力帮扶企业发展,确保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全面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收管理、推进依法治税、建设和谐税务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三个理念”为指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完善服务体系、加强企业办税能力建设,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跨越。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优化服务促进企业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扶持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共同为企业渡过难关出力。二是建立重点企业领导定点联系、重要事项专人全程跟踪帮扶制度,认真参与重大项目投资论证、重点企业投资决策咨询,三是对市政府确认的五十强企业和地方税收缴纳50强大户及上市公司实行税收缴纳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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