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积极实施,基层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省财政安排资金2.6亿元,实现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各级财政整合资金1.7亿元,为2*0年前完成20万例白内障患者和1.2万例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任务打下基础。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推进,省财政安排5.9亿元对新建廉租住房进行补助,安排资金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进行奖励,并积极推进城市(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等等。新余、萍乡、抚州等地也积极将新增财力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不断巩固和扩大民生保障水平。
6.财政管理绩效提升。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支付质量进一步提升;全省所有80个行政建制的县(市)实行“省直管县”管理方式;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范围扩大到61个县(市、区);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125亿元,比上年增加21亿元,节支12.5亿元;公务卡改革大力推行,省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设区市全面启动,县(市、区)积极开展试点;360个省直单位、9个设区市和40个县(市、区)实现票据电子化管理。同时,有四项专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颁布施行,标志着我省财政监督工作迈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省绩效评估中心成立,并制定《江西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资金使用绩效得到制度保障;通过大力开展厉行节约,全年做到出国经费压缩2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降低15%,公务接待费削减10%,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降低5%,实现会议费、差旅费零增长,省直单位购置小车均暂停一年;在“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中,全省纳入专项治理范围的部门和单位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查出“小金库”251个,治理工作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等地“小金库”治理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
在全省财政工作克难攻坚、稳步推进的同时,机关建设成果也得到巩固和拓展。各级财政部门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机关效能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化“八项服务承诺”内涵,重点推进优化行政项目审批、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提高资金拨付速度、提升资金监管绩效、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服务措施、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弘扬清正廉洁风尚、提高干部素质能力等十项工作,形成了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工作高效的运作机制,机关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效率·温馨”财政形象进一步树立。厅机关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建工作特别优秀奖、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并由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吉安、景德镇、上饶等地在政风行风评议、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中也硕果丰富,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
2009年的成绩,是我们应对严峻复杂经济形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取得的,极为不易。我们更加深深感到,财政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热忱关心和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奋发拼搏的结果。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总结、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要求相比,全省财政收入总量还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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