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税款流失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今年4月份市综合治税领导组对2004年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如城镇等三个先进乡镇,计经委、统计局等七家先进单位和8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6月份,丁堰镇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供有价值、高质量信息的供电、土管、城建、企服站、三河、皋南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全面履行代征义务的部门,由财政所按照实际入库税款给予5%的手续费。通过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较好地调动了各单位参与、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二、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乡镇、部门对综合治税的认识不统一,措施不扎实导致综合治税工作开展不平衡。
(1)思想认识不统一。部分单位、同志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观上对搞好社会综合治税的意义和方法仍然把握不清,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加强财源建设,营造公平税赋环境,促进我市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少数镇领导简单理解综合治税仅是做的形式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在工作上没有主动性,敷衍了事;还有的积极性是高的,但是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未能真正理解其实质所在;部分单位及同志认为综合治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因此在联动中对综合治税工作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意识;少数基层税务征管人员对综合治税工作依赖性过大,认为政府提出综合治税具体工作就应该由基层政府多做,工作存在扯皮现象;个别单位存在“有义务无责任,有责任无压力,有压力无动力”的现象,工作不到位,甚至不作为。
(2)措施不够扎实。有的单位综合治税工作已经较为深入规范或正走向规范化,但也有少数单位综合治税工作仅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开展工作。一是部分镇仅有台帐或仅建立体系应付检查,而没有具体落实综合治税的措施;在调查中我们甚至发现少数镇干部不能正确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含义。二是部分单位、部门措施有所落实但是力度不够大,操作程序不够规范,信息采集质量不高,仅满足于一般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工作不主动,没有创新理念。个别单位仅局限于签签文件,打打电话,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靠思想。由于以上现象的存在我市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极度不平衡。如2004年在涉税信息传递数上较多的如城、白蒲等镇均达到500多条,九华等镇利用信息较多约300多条,而有的乡镇涉税信息传递少的仅有5条,在信息利用上有的镇还是空白。
2、社会综合治税氛围不浓,社会参与的共识尚未普遍形成。
(1)宣传工作长期性不足,群众参与力度不够。我市在社会综合治税宣传发动上缺乏长期性,仅满足于会上讲、挂标语、黑板报和为迎接检查而进行的突击应付,虽然面上宣传有声有势,但不能传到千家万户深入人心。群众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没有形成“千斤担子,大家挑”的共识。部分群众难过“人情关”而拒绝提供涉税信息,认为都是本乡本土的熟人何必出力不讨好破坏了人际关系。总之由于群众没有正确理解综合治税的意义,造成了大量的税源信息在不经意间流失。
(2)部分纳税人的共识没有普遍形成,出现了政府部门“一头热”的现象。自我市开展社会综合治税以来,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都将该项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形成浓烈的齐抓共管氛围,与此对比,我市不少企业负责人却只顾自己利益,对综合治税不闻不问,甚至少数企业会计盲目听从于老总而不顾《税法》、《会计法》的规定做了数本帐册,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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