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等担保抵押质押再融资的基本条件,满足金融机构一般的融资入门条件。通过资源、公司和项目整合,建立公司持续增资并形成现金流、产生净收益,继而持续扩大融资和建设开发能力的市场化运营模式。
五、制定政策制度,促进投资融资
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商务环境促进投资融资的意见》(津政发81号),要求各部门、各区县和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同时责成市财政局组织10个牵头单位制定27项配套办法,其中18项制度应于去年底完成,9项制度应于今年6月底完成。截至目前,有7项制度正在征求意见或会签,有20项制度已经发布执行,包括严格执行货币政策,搞好外汇改革试点;发展票据业,提高贴现业务比重;健全电子网络体系,提高支付结算功能;发展各类市场,健全市场体系;发展市场主体,强化准入准予;明晰确认股权,扩大股权融资;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扩大直接投融资;发展银行信托业,扩大间接融资;推行制式契约,规范经济行为;发展信用业,建立社会征信体系;发展综合经营,健全金融服务职能;搞好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拓展投融资渠道;发展产业集聚区,增强市场载体功能;坚决打击传销,净化市场环境;打击金融犯罪,建设金融安全区;搞好金融教育,提升整体素质和技能;办好金融展会,提升国际影响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妥善安置职工,组织困难企业退出市场等。
制定投资融资政策制度的过程,是学习新知识、探索新模式、创造新经验的过程,是科学性、社会性、实践性的过程。受法律依据条件限制,地方制定促进投资融资的政策制度,如融资租赁、保理贴现、消费信贷、融资担保等办法,需要一定的市场环境、实践条件和准入许可,有的还要在政策方面有所突破,因此难度很大。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新的风险防范措施,有些新金融产品的近期发展受到了制约,在政策层面上突破的难度加大。受生产力发展水平限制,发达国家的常规产品,在我国还没有推行;现已推行的产品,很多单位并不掌握。我们要把制定投资融资政策制度的过程,作为学习、探索和创新的过程,首先是科学性,要掌握发展方向和客观规律;然后是社会性,债权人债务人和投资人融资人全面掌握;进而是实践性,通过实践矫正认识进而升华为理论再能动地指导实践。
搞好制定投资融资政策制度工作,是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牵头单位要利用我市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有利条件,组织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推进相关工作,以确保按时完成制定政策制度工作。已经完成制定政策制度工作的单位,要抓好宣传普及和组织实施,确保政策制度落在实处,取得实际效果。要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办法,努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要求。市政府责成市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政府出资投资公司科学治理、依法经营的监管办法,不断优化商务环境,提高科学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