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人,均以投资回报丰厚的项目为幌子,以高额返款或高额回报作诱饵。组织者、网头和集资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往往是利益共同体,但资金链断掉后则会形成尖锐的利益冲突。二是大部分非法集资案没有实际的投资项目,案发时没有钱、没有资产、没有票据、没有账簿,有的甚至转移资金并销毁账目,致使案件查办难度很大。而非法集资参与者往往以聚众方式,以"受害者"面目要求追缴和清退资金。三是有关银行账户管理薄弱,对短时间内大量现金收付和密集账务往来听之任之,对可疑账户不作调查,对可疑资金不作审查,对与可疑账户相关各方不作检查,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和反洗钱制度执行不力,银行作为社会责任主体的职能难以发挥。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要重点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面向公众、面向基层,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特征、性质和危害,将非法集资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加强对非法集资类广告的审查,引导社会公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预警作用,做好非法集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建立反映快捷的报告路线,提高掌握信息、发现线索的能力。二是明确责任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执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程,按照行业管辖和属地管辖原则,确定责任单位,组织专项小组,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调查、认定、处置工作,坚决打击组织者和网头,及时组织资产变现和资金清退,切实做好一般集资参与人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防止监管真空和管理缺位。特别是要动员各部门和各区县合作,通过处置现有的7个案件,总结处置非法集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经验和做法。三是强化反洗钱工作,严格账户和资金监管。账户和资金没有监管,是非法集资案件的共性问题,是非法集资案存在的根源之一,因此是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的关键之一。人民银行分行、银监局和各家银行要严格执行反洗钱法,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和社会责任,建立开户复核、可疑账户检查、可疑资金审查、可疑关联方调查、可疑情况报告和协助司法机关办案等制度,对不执行反洗钱法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各有关银行要协助司法部门尽快完成现有案件账户查询和账目核对等工作,为尽快清退资金创造条件。
三、坚决制止乱集资,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我市高度重视制止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多次进行专项治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治理三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解决长期存在的融资难问题,从根本上杜绝乱集资,我市先后设立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证券基金、期货、保理、租赁、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门类较为齐全的金融服务体系,相应地拓展了一系列新产品和新服务。2006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在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进行金融综合经营试点、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体系、进行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发展资本市场和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以优化商务环境、促进投资融资,整合各类投资公司、增强投资融资能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更好发挥金融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重要作用,出台了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即金融48条),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30条措施等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信托公司、租赁公司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加大信贷融资,成为多增加存款、多发放贷款、多渠道融资的重要力量。
据有关方面反映和有关部门调查,在投融资平台逐步建立、融资环境显著改善和融资数额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