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一)采取切实措施,着力解决工业和农药污染对春蚕生产的危害问题。工业污染和农药污染是当前影响我市蚕桑生产的“头号杀手”,也是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导火线”。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刻吸取前几年教训,认真分析排查当前各类危及蚕桑安全生产的污染状况,从发展农村经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研究落实各项防范和应对措施,采取铁的手段,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的制度,切实解决好工业污染和农药污染对春蚕生产的危害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春蚕期间防止工业和农药污染工作的通知”精神,在蚕区对涉及影响蚕桑生产的砖瓦厂(包括土窑)、铝制品厂、水泥厂、玻璃厂等排氟企业,生产排放有害气体的如阿维菌素、蚍虫林等农(兽)药化工类企业,以及其它对蚕桑生产曾经造成损失影响较大的企业等三类重点排污企业,自4月25日至5月25日必须停产。市及各县区经委、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加强排查,列出清单,负责布置落实企业的停产和检查督促工作。二是蚕区严禁销售和使用含杀虫双等有机氮类和菊酯类等严重危害蚕桑生产的农药。农业、供销、工商等部门要做好对禁销、禁用农药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各类经营销售单位要开展全面检查,同时要教育蚕区农户不得使用此类农药。三是继续搞好桑叶含氟量的定点测定和加强对有关工业企业的排污监测工作。根据最近砖瓦厂数量和布局的调整和近年来印染、化工等其它排氟企业增加的现状,农业和环保部门在充分调研排查基础上,桑叶氟化物测定点要合理布局,一旦发现氟含量严重超标,要立即责令相关企业停产,并落实农业防氟中毒措施。四是要加强执法。各级环保执法部门要从服务高效生态农业出发,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区的环境监测和整治力度。要组织专门力量,配备必要设备,对重点污染区实行专门监测;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工作制度,做到全天候监测;要进一步开展全方位排查,对污染企业要严格依法整治,确保达标排放,切实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污染企业的环保意识教育,督促企业落实有关防范措施;有关企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加大监管、服务力度,力争通过多管齐下,切实保障春蚕生产安全,促进高效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
(二)严把蚕种质量关,确保发放“放心蚕种”。今年茧丝行情特好,蚕农生产积极性十分高涨,确保蚕种质量至关重要。非凡是在当前全国性缺种、蚕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严重形势下,各地为满足蚕农需要,正在千方百计组织调运种源,蚕种来源多、品种多、批次多、补种余地小将是今年春蚕生产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假如蚕种质量把关不严,由此而造成损失,后果将十分严重。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好发放蚕种的质量关,非凡是蚕桑业务部门一定要周密安排,在各个环节上都要严格把关,不能出现差错,切实做到蚕种发放布局合理、质优量足,做到万无一失。一是品种结构要根据地区适应性合理布局;二是强化催青试验孵化工作,保证蚕种孵化率,严把蚕种催青、补催青、收蚁关;三是确保蚕种调运的质量安全;四是在保证蚕种质量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潜力,力争在数量上有一定的增加,有利于桑叶资源的利用和蚕农的增收。
(三)加强治理,确保蚕种发放工作安全有序。针对今年春蚕种供给紧张的现实情况,做好蚕种的发放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前几年也有过哄抢蚕种的情况发生,因此,公安部门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各催青室发种当天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哄抢蚕种事件的发生。尤其是南浔区练市催青室、菱湖催青室、湖州催青室、德清催青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要落到实处。在大批发种时可以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