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争取进入国家和省计划“笼子”。二是加强项目的治理和监督。政府投资要选准项目,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对已建成的项目,要进行功能开发,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所有项目都要依照建设程序办事,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治理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是拓宽筹资渠道。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形成新的投资体制、经营治理体制和还贷机制,增强项目投资的活力和后劲。用好商业银行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合作额度,加大政府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投资,扩大利用外资。通过多方面调动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新一轮的投资热潮。
(四)做强做大内外源经济。民资民力、侨资侨力丰富是汕头的独特优势。一方面,我们必须继续鼓励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使我市内源型经济由弱变强。引导更多的民资投向工业、兴办实业,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推动民营企业体制、机制、技术和治理创新,大力培育和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提升民营经济的产业层次和企业素质。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引导、治理和服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侨乡优势,进一步扩大开放,使我市外源型经济由小变大。制定和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建立重点项目领导挂钩制度,千方百计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优化利用外资的结构,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环保产业和基础设施等带动能力强的领域。切实做好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推动其增资扩产和扎根发展。重视发挥各级贸促会、商会和行业协会在对外开放中的作用。进一步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坚持科技兴贸、以质取胜,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大力发展一般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巩固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重视入世后过渡期的经济安全,建立和完善预警和应诉机制,提高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
(五)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适应行政区划调整的变化,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有效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是汕头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要按照“东西扩延,南北对称,中心带动,区域协调”的要求,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在加强中心城区建设的同时,发展壮大区域经济,逐步形成新的城市格局和区域经济格局。加快三条新经济带的规划开发,逐步实现东西扩延,拓展发展空间。根据土地资源紧缺的状况,适度提高市区北区对外招商的门槛,重点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产业;利用路桥收费改革的契机,加快南区的功能开发,引进和建设大型项目,逐步实现南北对称,增强中心城区的吸纳和辐射能力。各区(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区域定位要求,结合自身的经济基础和资源条件,通过深入调查论证,进一步完善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战略重点。要选准突破口,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经济,下功夫培育一批支柱产业、一批骨干企业和一批名牌产品。进一步理顺市、区(县)事权关系,扩大区(县)治理权限,逐步建立激励型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区(县)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在调整优化内部经济布局的同时,要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继续加强与粤东赣东南闽西南十三市的经济联系。
(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汕头人多地少、资源紧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挑战。要果断扭转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状况,切实把经济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转到提高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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