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改革水务和交通管理体制。对政府投资项目试行代建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法规体系。抓好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完善责任监督、效能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机关行政效能考评机制。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积极稳妥地推进自来水公司和粮食系统等24户公益企业股份制改造。采取合资合作、整体转让、依法破产等形式,完成60户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启动国有企业改革准备金,加大资产变现力度,全力做好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保险接续、并轨补偿、就业安置等后续工作,用两年时间解决工资拖欠和内欠偿还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实施千万元以上项目300个,当年完成投资60亿元。重点支持鞍千矿业300万吨精矿粉二期工程等60个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健全市县乡三级创业服务体系,指导10家行业协会建设,建立10个创业基地,全年新注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2万个。落实《创造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纳税、参保、就业、环保为主要考核内容,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奖励政策,继续表彰纳税和就业五十强企业,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
搞好鞍钢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抓住鞍钢厂办大集体企业列为国家首批改革试点企业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确保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376户企业改制任务。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免收鞍钢厂办大集体企业转制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置换、土地、房屋、车辆过户、保险接续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转制后安置在岗职工并吸纳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的企业,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转制后仍在鞍钢内部提供劳务的企业,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依法加强税费征管,不断壮大各级财力。按照公共财政原则,理顺支出分配关系,优先安排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加大对“三农”、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促进就业等方面投入,增加对困难县区的财政支持,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的资金需求。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严肃预算执行,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各项事业发展水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落实《维护教育公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高等教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强基础教育,铁东区和千山区在省内率先实现“双高普九”达标,新建6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对民办学校取消“公助”,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强化素质教育,建设10所艺体特色学校。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新建扩建***八中、海城高中、南台高中、析木高中和岫岩二高,重点高中公费生明年扩招10%以上。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立覆盖城乡的中、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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