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作风、法制观念不强,不善于开展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不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七是一些领导干部“风气不正、作风不实、不按规矩办事”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还较为严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抓落实不够,有的工作懈怠、敷衍应付、拖沓推诿,该抓的工作不能认真抓,该完成的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八是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加强自身建设的能力不强,一些党员混同于一般群众,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导致我们很多工作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不相适应,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不相适应,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要求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醒,进一步增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部署,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进程中,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成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坚定领导核心。
三、切实把握工作重点,努力把我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这个主题,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努力把我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一,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观点。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也是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民本意识,摆正主仆位置,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树立群众观点最根本的是要从世界观、人生观的高度,解决好“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的问题,把“官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把“权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和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在一切工作中的根本路线。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切实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要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情要全力做好,凡是无益于人民群众的事情要坚决不做,凡是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严肃查处。要虚心向群众学习,善于在群众中汲取营养,增长智慧。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调动他们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中的积极性,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好、引导好、保护好。
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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