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快速发展。自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社会各界已形成共识。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要求“三农”问题以及经济转型、城乡关系、体制结构的综合性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机制。
当前,我市的城镇化处在一个既是快速发展期又是矛盾凸现期的历史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与挑战;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城镇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群众根本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城镇发展速度与建设质量的关系,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这是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后必然面临的新问题。“十五”期间的各项建设成就已经为“十一五”城镇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新时期我们可以有所作为,而且必须大有作为。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做好“十一五”城镇化规划
规划是协调经济发展的最有效的宏观调控手段之一。当前,中央和各地都在编制“十一五”规划,不少地方还在编制“十一五”城镇化专项规划。“十一五”规划在时间上跨了两届政府,同时又是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起步阶段制定的一个前瞻性规划。因此,我们在编制“十一五”专项规划时,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找出问题,找准差距,科学制订发展目标,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规划的始终,将统筹城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重点内容。
“十一五”城镇化规划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要突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主题。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抓住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是“十一五”规划的出发点。这是解决我市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钥匙,解决低水平、不协调、不全面等问题,都要靠发展的质量。二是要突出促进协调发展的理念。“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地发展,既走不快,也走不好,不能实现持续的发展。要按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缓解一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全面的突出矛盾,促进协调发展。三是要突出公众参与。重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规划编制过程是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规划编制的过程比规划的结果更重要。因此,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要尽力扩大规划编制中的民主参与程度,充分体现民意,增强社会的认可度;注意发挥各方面专家的作用,增强规划的科学性。要注意突出地方特色,不要千篇一律,三大经济区的规划要有所同有所不同,各区县之间也要有所区别。要讲求规划的实效,不要规划编制完成就束之高阁,特别是基层的规划,就应该越实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越强。
在城镇化专项规划编制中,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要通过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要认真研究城镇化的制度创新、功能培育、综合管理等问题,切实保证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三、切实转变观念,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五”期间,我市村镇建设取得一定成绩,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但离全面小康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刘景元同志在报告中提出的“三五”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城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最近在山东等地调研时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规划,下更大力气,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落到实处。最近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因此,我们必须抓紧研究、制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措施。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一个村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