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原因就是“2·15” 特大火灾的沉痛教训给我们以压力。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关于吸取“2·15”教训,切实做好安全整改工作的专题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强调吸取这次特大火灾的教训,立即开展全面、彻底、系统的安全整改。在116天的整改行动中,市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公共聚集场所、居民小区、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18个专项整治公告,召开了5次紧急会议和常务会,65次安全整改调度会。抽调了6批210名干部其中局级领导39人,处级140人,组成44个督查组。深入11个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企业单位,督查了整治工作。这种思想上组织上的保障,是我们汲取 “2·15”教训的重要体现。
“2·15”作为一起特大火灾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的严肃处分。事故中刑事犯罪的有关直接责任人,最近由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进入开庭审判程序。但是,“2·15”特大火灾事故血的代价,对全市广大干部和群众心灵的震撼和警示,永远不会消失。面对事故造成直接和间接的巨大损失,面对在事故中丧生的54条鲜活的生命,我们万分悲痛和愧疚。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同志亲临了现场,目睹了事故现场一幕幕的惨烈情景,亲身感受了蒙难者家属亲人撕心裂肺的哭泣和悲伤。这种巨大的精神创伤和压力,使我们一想起他们心里就难受,也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最近,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国家安全生产万里行吉林市活动方案,讨论通过我市《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若干规定》。副省长、代市长矫正中同志明确指出,吉林市的安全生产付出了血的代价,要充分抓住国家安全生产万里行这个有利契机,深刻反思“2·15”的沉痛教训,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他建议把“2·15”作为吉林市安全生产的警示日,每年都要搞反思和警示活动。要向牢记吉林历史大事件如勿忘“九·一八”那样,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要勿忘“2·15”这个血的教训和警示要年年讲、经常讲。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全方位、深层次地汲取“2·15”教训
“2·15”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同时,也从反面极大地警示和教育了吉林市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从组织、技术等层面反思“2·15”的教训,是必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把握振兴和发展的大局,全方位、深层次地汲取“2·15”教训,以指导我们的思想和工作。
第一,安全与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安全生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作用越来越重要,必须正确把握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发展是中心,是主线。尤其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调整,是统领一切工作的主线。安全是实现和促进中心和主线的保障与手段,老工业基地的调整与振兴,必须要有坚实的安全保障。因此,在思想和行动上必须始终要打上发展至关重要、安全不可放松的烙印,任何时候都要崩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越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越是在解决结构性矛盾、体制性障碍的时候,越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正确解决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这方面我们的教训极为沉痛。年初,国务院针对全国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这是一个针对性强、系统的安全生产纲领性文件。 “2·15”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这说明了我们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不够扎实和有力,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不够牢固,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不强。尽管近几年,我们对公共聚集场所多次进行了专项治理。但是,仍然有薄弱环节和死角死面。祸患生于未防之中,特大的事故灾难,正是从最薄弱的链条当中迸发出来。对此,我们负有对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重要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