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的“倒忙”。从近年来全国各地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腐败堕落,除了自身的原因外,有相当一部分是与其家庭成员的不廉洁、不自律有着直接关系,有的家庭成员甚至直接参与到违法犯罪之中,对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98年至2003年被查处的109件省部级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与家属子女有关联的占76.6%。2008年处分的16名省部级领导干部中,其腐败案情与配偶子女相关的有10人,约占2/3。我市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也有通过领导干部的亲属送钱送物的情况。这充分说明,当前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相当尖锐、激烈,不仅我们的领导干部有一个如何面对权力、金钱、名利、人情等方面的考验的问题,领导干部的家属也同样面临着这些考验。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倡导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把好家庭“廉政关”,营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家庭环境,显得尤为必要。这也是我们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提出的客观要求。
2、“家庭助廉”是领导干部家庭幸福安宁的重要保障。和谐、幸福、美满的生活是我们每个家庭共同追求的目标,从家庭的视角来看,腐败是影响家庭稳定和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近年来,贪官夫妻共同作案、“同堂受审”的案例屡屡发生。如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从任代理市长起,妻子周继美就开始利用肖手中的权力与影响,以帮人办事、解决困难为由,疯狂敛财。在公诉机关指控肖作新的10起受贿案中,有9起都是与周继美共同受贿,结果,肖被判无期徒刑,周继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与妻子田雅芝共同索贿受贿达370余万元,最终,马德被判处死刑,田雅芝被判处无期徒刑。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也一样,妻子儿子成为腐败帮凶,最后老子、儿子坐牢,妻子上吊。少数领导干部夫妻双双中箭落马,被绳之以法,这不仅损害了党的事业,也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悲剧,更是家庭的不幸。像这样的悲剧是任何一个家庭都不希望看到的。要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领导干部本人廉洁自律固然重要,家庭的环境、家属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因为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就是要让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懂得,关心和爱护干部不仅仅是党组织的事,也是每个领导干部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的家属,如果思想上能始终绷紧这根弦,看好自家门,不仅自己不上当,还坚持在领导干部身边常念“紧箍咒”,帮助他们固守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那么既有助于家庭的团结和睦,也有助于抵御外在的各种不良诱惑,这对于保护领导干部本人和促进家庭幸福平安都是至关重要的。
3、“家庭助廉”是领导干部树立良好家风的重要途径。严谨治家,树立良好的家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党也历来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我们树立了领导干部律己严家的榜样。改革开放以来,江泽民同志多次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胡锦涛总书记也一再要求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树立良好的家风。对领导干部来说,家风问题不是个人小事,也不是单纯的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一种具体表现,直接关系着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风、政风、民风的好坏。群众也往往把领导干部的家风看作是反映党风和社会风气的“窗口”。领导干部的家属、子女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群众是非常关注的,即使领导干部本人能廉洁奉公,但家属子女行为举止不当,甚至是违法乱纪,领导干部也难以挺直腰杆,其形象也会在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