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加快构筑防腐体系,不断增强对腐败现象的制约力
——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办科(局)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力查办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以及基层干部中严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重大特大事故的查处力度,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积极推行信访办理公示制,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对打击报复的要严肃查处。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建立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和科学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问题,妥善解决群体访、重复访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插)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重视支持办案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有案必查、依纪依法办案的原则,认真查办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垂直部门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机制,增强突破重大疑难案件的能力,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要善于运用政策,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源头治本中的作用,探索新形势下违纪违法问题的特点、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减少新发案件。
——突出做好维护群众利益工作。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农业税征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三个“坚决纠正”、三个“严肃查处”:即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或破产中不落实有关政策规定,造成下岗职工安置不当的问题,严肃查处恶意或无故拖欠职工基本生活费、安置费等行为。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及对市镇基金会清缴情况督查的工作。
(插)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其全部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根本体现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如何把这一根本要求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需要研究全党工作的“共性”,也需要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的“个性”,找准纪检监察工作“执政为民”的角色定位,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就是要紧紧抓住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反腐倡廉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一同时,认真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在着力抓大案要案,着力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纪检监察工作也只有在解决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有所作为,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提出的反腐败斗争的种种措施,才能化作群众的自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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