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不断好转。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公安、交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落实有效措施,严格执法检查。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坚持源头管理和路面查纠相结合,依法对违章车辆和驾驶人员从严处罚。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个体私营客运车辆和所挂靠公司的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要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加大对超载超速车辆的处罚力度,不断规范运输业市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违章驾驶。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及早安排好2009年春运安全工作,制定严格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对各种运输设施及早检查和维修,严禁带病运行。
(二)抓好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公安、经贸、工商、贸易、旅游、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要继续深入进行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以宾馆、饭店、夜总会、歌舞厅、商场、超市、市场、中小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点为重点,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岗位消防职责,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巡查制度和检查记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消防器材管护,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把对新建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查和验收关,凡未经消防安全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林业部门和山区乡镇要加强山林防火工作,对重点林区要加强巡查,进出道口要控制住各类火源,山林灭火队伍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并充分做好灭火准备。
(三)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集中整治。临近年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增多,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安、安监、供销等部门要加大对全市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安监、质监、环保、交通、卫生、工商、邮政等部门要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互配合,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物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易燃可燃气体、液体输送管道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消除各类隐患和缺陷,严防冻裂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查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底子,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的生产经营业户;强化对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监管,整治周边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督促从业单位制订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抓好非煤矿山安全集中整治。我市非煤矿山分布面广,成份复杂,企业生产经营水平低。安监、矿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