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与时俱进,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发展
一是组织机构越来越壮大。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省、地、县和中央各部委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相继恢复组建;十二大以后,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纪检机构和部门纪检机构逐步建立,从上到下形成了完整的纪律检查组织系统。*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20*年之后,在中省纪委设立了巡视机构。随着组织机构的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国纪检监察机构达到15万个,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发展到32万人,成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坚力量。
二是工作方略越来越科学。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反腐倡廉工作方略经历了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过程。在工作方针上,由起初的“标本兼治,重在治标,着力治本”,发展到“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再到十六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十六届四中全会又发展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发展,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关系更加明确,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在工作目标上,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5年颁布了 《实施纲要》,20*年又颁布了《工作规划》,确定了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具体要素,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渐走向完善和成熟,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在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向上,逐渐由被动的事后补救式的遏制为主转到主动事先防范;从单一的专项治理为主转到运用制度创新、实行综合治理;从以治标为主转到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新态势。
三是工作布局越来越全面。*年,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党的十五大以后,在三项格局的基础上,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着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随着形势的发展,反腐倡廉工作在布局上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工作规划》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六个方面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规划和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呈现出整体推进、系统治理、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是制度体系越来越完善。各级纪委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工作,建立了一系列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的制度规定;围绕促进党内监督,初步建立了以党章为核心、以监督条例为主干、以配套规定和其他监督规范为重要补充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建立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围绕查办案件工作,初步形成了由基本法规、配套规定和解释所组成的惩戒制度体系;围绕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推动工作落实的制度规定。这些法规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初步确立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
五是领导体制越来越合理。纪检机关恢复重建初期,实行同级党委领导的体制。*年以后,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这一体制有利于党委总揽全局、统筹兼顾,有利于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