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尚未列入国家计划的89.5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建设有效灌溉面积达380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由原来的0.43提高到0.50;对全市现有633条5公里以上河流进行流域治理。二是着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抓好城市周边造林、退耕还林、荒山造林、油茶经济林等建设,完成造林35.7万亩,中幼林抚育30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500万株;绿化公路300公里,绿化河道150公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木材加工企业准入门槛,淘汰一批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落后的木材加工企业。加快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推广沼气池、秸杆气化、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和清洁能源,新建设户用沼气池10000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000台,生物质气化炉1000台,完成7个大型沼气工程的建设,办好乡村服务网点100个。三是稳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围绕全市建设1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六大优势产业集约区的整体目标,统筹安排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力争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4亿以上,努力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先行区、示范区。四是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力争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000万元(其中部省级6000万元,市县级累加1000万元),拉动农机投入5亿元;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100家;推广各类农机具7万台(套),农机总动增长力10%以上,切实提高农业装备水平。五是加强山洪灾害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城镇居民点密集地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开展山洪灾害风险评估,完成区域气象站的电源改造和1000个人工雨量观测站点建设,完成*县水文站建设,建立覆盖全市山洪易发区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3、着力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农民增收渠道新拓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现代农业,根本的一条就是要促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一是提高小城镇对农村人口转移的吸纳能力。充分发挥城镇化在扩大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起生活设施齐备、生态环境优良的人居环境,促进小城镇扩容提质,提高小城镇对农村人口转移的吸纳能力,减少农村人口。二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和传统特色,培育壮大县域支柱产业,着力推动县域内三次产业协调发展,通过繁荣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尤其要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有县域特色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民的产业增值收入和产业链务工收入。三是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进一步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发挥职业技术院校、就业培训中心、农科教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企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的作用,完成种养业科技培训10万人次,帮助3500户贫困家庭免费培训和转移青年劳动力,切实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就业能力。四是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创业领域。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二三产业、生态农业和县域中小企业。与新农村建设和大旅游相结合,推出一批重点休闲旅游产品,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农家乐、现代新村、民俗农庄等乡村休闲旅游业,开辟农民工创业就业新领域。引导厂矿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地使用农民工,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
4、着力抓好改革创新,实现农村各项体制新完善。根据中央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制度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一是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合理设置乡镇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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