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市委将另行作出专门部署。
可以这么说,这三个《意见》政治性、政策性、激励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是省委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真心听取基层意见、深入进行自我检视、扎实抓好整改提高的具体表现;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视,对广大基层干部的关怀。抓好这三个《意见》的贯彻落实,是推动我省党的先进性建设走在前列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对基层干部要做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巩固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个《意见》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全面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重大部署上来,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省委常委会有关基层组织建设的三项重要整改措施贯彻好,真正落到实处,见之实效。
二、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增强做好落实“三真”、关爱基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市委按照省委提出的“带头、示范、龙头、领跑”的要求,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积极探索新方法,拓宽新路子,建立新机制,切实加大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推进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在落实“三真”、关爱基层工作中,创造了不少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如,在解决基层干部报酬待遇方面,市委早在2001年,就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建设的意见》(市委[2001]16号),明确提出:“对村干部要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村党支部书记的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各区、县(市)要按照工作实绩、兼顾工作难度和村级经济实力,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各区、县(市)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村党支部书记的补贴和实绩明显的村党支部书记的奖励。”此后,各地普遍建立了村干部误工报酬制度,全市县、乡两级财政每年用于解决村干部误工报酬的资金达到了2500余万元。2002年,市委又提出,要保障社区工作者的报酬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人均收入水平,并按照每百户8000元、每年递增6%,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的办法,加强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今年又专门出台了《关于明确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财预[2005]382号),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养老金保险等作出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各区、县(市)还结合实际,推行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资金一般按照乡镇(街道)、村、个人按比例分担的办法解决,目前,全市已有2557个村实行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在基层干部的培训方面,我们建立了市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基地、社区干部培训中心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培训中心等基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基层干部培训。通过县、乡、村和干部个人“四个一点”的办法,解决基层干部的学历培训经费,目前,全市已有2600余基层干部完成了大专或高中学历培训,有3800余基层干部正在参加大专或高中学历培训。在选拔使用基层干部方面,市委于2002年提出,2年内,要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干部,提任到街道(处)级领导岗位;5年内,要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干部,提任到区(局)级领导岗位。并明确,凡提任县(局)级领导干部的,一般要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这几年,有12名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干部被提拔到街道(处)级岗位。2003、2004年,全市有66名村两委主要干部中被招考为乡镇公务员,在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方面,2001年市委组织部专门拨出党费100万元,用于补助农村党员电化教育硬件设施建设,配备“两机一室”,实现了全市农村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全覆盖,等等。这些成功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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