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
一是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针对贯彻落实两个《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赣州市委、赣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5月底以前进行自查自纠,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等各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对本乡镇、本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干部作风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有存在问题、有原因分析、有整改措施、有整改成效的自查自纠报告。
二是要集中整治一批影响创业服务环境的突出问题。从近段时间的投诉受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反映的问题来看,在一些机关和部门中仍然存在办事效率低和“中梗阻、下搁浅”、“小鬼难缠”、执法程序过于简单等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的部署,全市上下要认真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要深入查找本单位、本系统中存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各种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创业环境的突出问题。在集中整治期间单位自行查处的问题,可不列入全市负积分扣分处理;如果是经举报由市效能办查处的问题,一律按规定进行扣分,并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后将适时召开全市影响发展环境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建设五型机关、争做五型干部,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争做“五型”干部,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树立机关“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加强督查评议,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
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全过程。一要创新效能监察方式。充分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等手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的督查督办,群众感到哪些部门“事难办”,就重点督查哪些部门;企业反映哪个机关“门难进”,就对哪个机关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批评并督促改正。二要建立督查制度。市效能办和5个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分别建立督查工作台帐,做到考核有帐、评分有据,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三要充分发挥民主评议作用。深化发展环境监测工作,认真收集、汇总、分析各监测点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测信息,认真办理各监测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使监测点真正成为促使政府各部门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前哨站。要加强监测成果运用,定期对被监测部门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排名,形成监测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季度综合满意率未达80%,且排名倒数后三名的,将按照《赣州市机关效能“扣分预警制”实施办法》,分别扣除单位积分3分、2分、1分。深化“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评议等方式和方法,强化对测评对象和评议单位的监督测评。并将年度监测和评议结果作为创业服务年活动总体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志们,今年时间已近过半,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一个中心”、推进“四个打造”的战略部署,突出创业服务主题,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奋发进取,深入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努力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顺势追赶、乘势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