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监测。农业、水产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平安监测制度。重点对养殖基地、饲料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场所。猪肉当中“瘦肉精”和磺胺类,禽蛋当中“苏丹红”水产品当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日常检查工作。鸭饲料中“苏丹红”抽检每年不少于两次;市内饲料企业生产鸭红心饲料一律报市饲料办备案,并说明红心饲料添加剂品名、成份和产地。重点抓好规模化猪场、屠宰场、生鲜超市猪肉中“瘦肉精”残留以及水产品加工厂和活鲜水产品入口基地氯霉素和“孔雀石绿”残留的监测,并依法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平安监测信息,对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平安规范的产品严格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要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推行农产品包装标识上市;督促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场和入口备案基地建立抽查检测和报告制度,生鲜超市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扎实做好市场准入的基础工作。重点从蔬菜、生猪、禽蛋和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入手,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平安市场准入制度,禁止不符合质量平安规范的农产品销售。要引导和鼓励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销区、专柜,增加市场份额,促进平安优质农产品销售,不时提高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抓出成效
时不我待,做好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任重道远。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通力协作,把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加强领导。市政府将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的意见》并成立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农业、水产、工商、国检、质监、卫生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创互相配合、全力服务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的新局面。
2明确职能。各负其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农业、水产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协助企业或基地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有重点、有方法地指导龙头企业创建入口备案基地,搞好入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发展创汇农业。工商部门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农民申请农产品商标及条码,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和农产品市场违法销售农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置。商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平安行业自律机制,协助龙头企业进超市、走外贸,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质监部门要会同农业、水产部门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平安技术规范体系,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大力开展农产品平安生产的规范化示范推广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暴力抗法案件进行查处。
3老实生产。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无论是农民,还是企业,不能只盯住眼前利益,不能只做一捶子买卖,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老实守信,依法经营,全方位地营造诚信环境。农民与企业、企业与经销商签订的农产品销售合同,一方面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平安。如果农产品质量平安出现问题,即使是个别产品、个别批次,一旦流入市场,也会影响到一个品种、一个地方的声誉和形象。另一方面要严格履行合同,兑现许诺。作为农民来讲,当合同价低于市场价时,不能置合同于不顾,谁的价高卖给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