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招致居民的埋怨合矛盾,久而久之使居委会削弱了在居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凝聚力;二种是滥用“三个组织”的各个职能。表现为过分依靠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开得过多过滥。有些完全可以在小范围内协商解决的问题也提交到成员代表大会协商解决。社区成员代表人数一般都有70名左右,对召开全体成员代表大会不慎重,有一些事情没有经过可行性论证,就盲目地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常使居委会陷入两难境地,不但会增加社区居委会的工作量,代表们也会感到不耐烦,从而陷入事倍功半的情景。
三、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的思考和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当家作主意识
在推进社区建设的进程中,社区建设的要害是依靠全体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治理自己的事务。街道、社区应从提高居民当家作主意识入手,加大教育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强化他们对支持和参与社区事务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街道、社区干部可结合社区建设,借助社区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采取进门入户宣传、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征求表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宣传《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基层民主自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在社会生活中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实现依法有序地参与。把每次社区活动都当作是对居民进行民主法制观念宣传教育的好机会,如社区居委会的选举活动,社区议事活动、社区居民评议街道、居委会活动、无上访社区创建活动等,使居民群众不仅能了解有关民主自治的知识,看到自治的过程,而且在参与中学会民主自治的程序
和方法,感受到社区建设和民主自治的作用和成果。
二、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发挥自治组织作用
社区自治组织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共建理事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社区自治组织的建立要遵循“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正确熟悉并处理好“三个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共建理事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议事机构、自治主体机构的作用。
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作用,首先必须重视发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作用,认真听取和尊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重大问题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的有效机制。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组长联席会制度,成员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各代表组长、社区共建理事会负责人、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组成,在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其次,要重视发挥社区共建理事会的议事作用,要使理事会成员及时了解情况,主动出谋划策,帮助解决问题,积极参与决策。要非凡重视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自治主体机构的作用,既要依法办事,遵守规定程序,又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三者之间优势互补,以不同的主体,从不同的角度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三、健全“三会”制度,完善工作手段
“三会”是指协调会、听证会和评议会。“三会”制度是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的有效手段,是社区实现自我治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协调会,主要是协调和解决社区内的各种矛盾,如邻里之间矛盾、居民与物业的矛盾、居民与政府部门的矛盾等等。在协调工作中,社区自治组织要善于发现矛盾,敢于接触矛盾,了解具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人员要及时到会,明确责任,依法处理;会后要加强落实和督办。除依法解决需执法部门督办外,一般协商、调解处理的问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督办。听证会,主要是就某一件涉及社区建设的公益事业或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听取社区成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拓宽社区成员参与社区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