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是在坐同志们艰苦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一向关心、支持低保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在坐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年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企业、乡镇把关不严,为了局部利益视低保为福利,拿低保送人情,为职工开具虚假收入证明,骗取低保;年审工作
联动千家万户,众多家庭成员收入核定、出证工作空前,加之部分对象认识模糊,配合消极,甚至产生埋怨、不满情绪,更给低保年审工作增加了困难和压力;工作经费紧缺,为一年一度的年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逐步克服和解决。
二、*年年审工作任务
*年年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及细则,严格审核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客观公平地重新确定低保对象和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城市贫困人户的基本生活,维护城市贫困户口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请同志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广泛宣传发动。
各民政所、单位、社区居委会要认真宣传贯彻年审工作会议精神,要利用标语、会议、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县市关于低保年审的文件精神,使低保政策、低保年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民政所要召开主管低保工作的领导、各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年审工作会议,传达县会精神,部署年审工作。
2、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家庭收入是界定低保的重要条件,是分类施保的关键所在,家庭收入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低保政策的正确落实,直接影响居民合法权益的维护,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各民政所、各单位一定要把核实家庭收入作为年审工作的重要一环抓紧抓好。低保对象收入来源渠道不一,且稳定性差,要准确核实家庭收入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务必请同志们在核定低保家庭收入时多长几个心眼,多问几个收入渠道,一项一项地把收入搞清楚。从目前我县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看,有下列8种渠道的可能。一是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收入;二是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保险收入;三是基本养老金收入;四是企业发给内退、息工、待岗人员的生活费收入;五是法定赡养、抚养和义务抚养、义务责任方提供的收入;六是继承赠产、接受馈赠、利息、红利、有价证券以及固定资产租赁的收入;七是破产、改制企业补偿的一次性安置收入或征收房屋、土地所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八是家庭成员中,自谋职业或从事第二职业取得的现金和实物收入,等等。请同志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实在地把低保家庭收入一个个核实准确。
3、注意步骤方法。全县低保年审工作为2个月的时间,即从4月10日开始到6月10日全面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由低保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含企事业单位已移交属地管理的保障对象)民政所、社区居委会、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未移交保障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审查表,并提供有关证明、证件,交民政所、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
第二阶段:核实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乡镇民政所、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及其家庭成员变化情况,采用逐户登门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初审,将初审资料报民政所、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第三阶段:复审阶段(5月11日至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