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应保持在2:1的水平,而我国在2000年以来工农业比例就高达3:1以上。现在,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实力判断,我国已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时期,这既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最有利时机,也是我们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建设的大好时机。各地应切实抓住当前的有利因素,始终坚持以第一产业为基础、第二产业为动力、第三产业为保障,积极引导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在形成一、二、三产业的互动机制上,建立起城乡统筹和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使城乡工农产业更加紧密结合和协调发展。
第三,要有容纳各方利益机制的制度安排,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一个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中,一个好的制度往往并不是表现为其中没有或很少有矛盾或冲突,而是表现为它能够容纳矛盾与冲突,在矛盾和冲突面前不至于显得束手无策或过于脆弱。和谐社会决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相反,和谐社会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
一是要本着“两个趋向”原则,尽可能让农民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产品。当前,农民增收难、医疗卫生条件差、社会保障问题突出等严重制约和谐农村的构建。并且这些问题随着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土地保障功能下降,以及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分流,整个农村的弱势群体还会增加。今后,即使到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较高阶段,而留守农村的可能仍然是两部分人:一是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各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者(业主)及为数众多的农业工人;二是所谓的“386199”类人口,他们一部分人除能够勉强农耕自给自足外,其余的大多要靠家庭养老和社会保障。况且,如果现在我们的政策运作不当,农民增收的问题解决不了,若干年后现在的青壮年农民也可能会成为今后的救济对象。为此,从总体来讲我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事业,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农业保障机制,以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结构体制,是构建和谐农村的必然要求。但当务之急,我们应首先从农村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健康权等问题入手,使他们尽可能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产品。在医疗卫生方面,应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为重点,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让那些包括五保户、特困户在内的贫困农民能看得起病,用得起药;在社会保障方面,要积极探索逐步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国家没有相当数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地方尽快建立起以县市级为统筹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是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构建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机制。当今世界,为了应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许多国家更多地关注一种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机制和制度的设计与安排。如果广大民众的权利无法得到公正的确认和保障,同时又缺乏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渠道,社会冲突就比较容易出现,这个政党的执政基础自然就会受到削弱。如前所述,在最近的几年中,有关涉及农业、农村、农民利益的矛盾明显增加,但大规模的社会动荡还不可能出现,这是我们破解“三农”问题极为有利的时机。因此,当前需要做的不是重新关上利益表达的大门,而是要用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协调和规范利益表达,建立起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机制。这不仅有利于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而且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都是有重大意义的。市场,就是资本的渔利场,资本的本性不会使得它对民众的基本需求有任何怜悯之心,这一点只能由政府来肩负责任。“公务员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