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政府的补贴要比进口这些农产品的价格还要高。这更多的只具有政治目的———政治家争取农民阶层的政治选票及重在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让农民也能尽可能地分享到整个社会的部分利润。这种农业发展的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去了真正的市场经济本身所具有的含义了。
2.调整一些与农业发展相关的重要政策: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行政管理体制的重构政策。
考虑到本文中提出的有关我国家庭制小农经济发展模式的设想,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土地经营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相应地,国家目前在这些地区的粮食或其他农产品收购站完全可以逐步地开始关门转产。
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政府应进一步设计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村民自主决定举办的村内公共事业除外)。
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需要大刀阔斧地对农村现存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以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
3.将尽可能多的农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非农村地区。这意味着农村家庭的收入来源必须主要来自农业、农村之外,而不仅仅是依靠极其有限的小土地经营。所以,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地帮助农民从家庭制小农经济中转移出来,进入非农产业和城镇地区,创造条件把目前具有生存和经营性双重功能的家庭制小农经济转化为具有生存性和休闲性的、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
在创新、发展我国家庭制小农经济的同时,我们也应从国际竞争角度出发,通过实施优势农产品的区域性的专业化规模种植计划,而逐步提升我国优势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作为wto成员必须着力培植一部分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家庭制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基本上是那些农业人口和生活在农村的人口),但另外的40%的非农业及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得以解决,如通过进口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解决。
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就是一个明证。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名牌闻名、涉及到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这应该说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农村: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村发展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结构变革的过程。它包括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农村社会结构变革两方面的内容。
农村经济结构变革的结果主要表现为农业产出及农业就业在全社会总产出及总就业中所占份额不断下降与减少的趋势;相应地,非农产出与非农就业所占份额表现出逐步提高与上升的趋势。
农村社会结构变革的总体趋势则表现出非农村化、特别是城镇化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