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加上同时推行的关闭“十五小”的行政措施等等。这些措施都使得地方经济在高速增长时期积累的高负债问题暴发:一方面是乡村债务达到约4000亿(也有说6000-8000亿),近一半的县乡两级财政发不起工资。另一方面,县域经济凋敝、农村经济滑坡、乡镇企业倒闭停产,又使得一千多万地方干部的子女就业问题突出,于是政府和相关事业单位就成了最好的就业领域;导致政府及其所属机构膨胀,财政供养人口大幅度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乡村债务增加和政府冗员膨胀,都必然会转化为对农民的强制索取。
银行系统的商业化改革获得成功的同时,任何商业银行都不可能与分散的、兼业化的、剩余过少的小农经济对接的矛盾,随之也突出起来。由此导致近年来农村出现面广量大的高利贷;历史上摧毁农村基层社会的高利贷与权利和黑恶势力结合的现象,又再次普遍发生。
在上述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导致的重大矛盾制约下,农村出现了劳动生产率下降,农民收入下降,政府调控能力下降。正是这三个下降,导致基层政府和农民的生活消费都要靠借贷才能解决。
综上所述,我们当前面临的三农问题是长期的而不是短期的,是普遍的而不是个别的,主要是政治性的而不仅仅是经济性的。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
1、执政党要有代表农民利益的综合部门
根据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在新世纪开始以后的两个“七一”讲话,执政党为了能够全面代表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至少为了能够应对其他政治势力以三农问题作为政治资源提出的挑战,当务之急是参照解决金融问题和国企问题的办法,抓紧建立“中央农村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各涉农部门的政府决策,以实现农村的稳定来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
2、国家应以就业最大化为基本国策
如果说20世纪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问题主要是土地问题,那么到了21世纪中国的问题仍然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主要是就业问题。农民劳动力是我国最丰富的资源,但农村过剩劳动力就业问题的相对缓解,还有待于各部门提出相关配套政策。国家对列入计划的经济建设项目,应强调以促进就业为主要目标;特别是在以国债投资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其项目评估应以能否带动就业为评估标准,以“以工代赈”为主要建设方式。农村公共品提供和农村的基本建设,也应该强调以带动劳动力投入的政策为主。
3、深化农村管理体制的综合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由于农业自90年代中期以来已经是负效益产业,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在平均线以下的已经高达约70%,农民收入零增长或负增长已达到约50%,难以继续支撑庞大的基层政府。因此,如果能够把现在的中央、省、地、县、乡、村这种六级垂直管理,改变为中央、省、县三级行政管理,则可能在理顺中央、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关系的同时,大幅度减少制度成本:
一是把省扩大为50至60个,取消地区一级,增加中央和省的直辖市,乡改为由县政府开支的乡公所作为派出机构;
二是取消市管县、镇管村体制,割断城市剥夺农村的体制渠道;一般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实行市和镇的自治,只管建城区,不得直管有自治权的农村,市、镇、村等各自治体之间是平等的交换关系,政府不直接管理9亿农民,由村自治体直接对县。
1、打破涉农领域的部门垄断,加大政府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投入力度
以往政府对农业投入的形式,基本上表现为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