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确保村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村民主法治水平。切实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建立健全村民评议村干部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农村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倡导农村和谐文化,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五、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统筹城乡发展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各级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充实和加强党委"三农"综合协调机构,充分发挥涉农部门的职能作用,各部门都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主动服务"三农",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把"三农"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要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内容和方式,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三级联创"活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快建立基层干部激励保障制度,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合理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继续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三)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力量源泉。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握农民群众所思所想,解决农民群众所急所需,使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造福于民。把解决好农村民生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落实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各项制度,听民意、解民忧、谋民利,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级党委、政府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都要在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智慧、经受考验,都要依靠农民群众付诸实践、取得实效。要善于发现并推广来自群众实践的新创意和新经验,满腔热情地推动农村群众性创业、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真抓实干,讲求实效,决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同志们,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三农"问题,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迫切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发展,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