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扩大了“两纲”、“两规划”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整合社会资源,攻克了重点指标
一是努力降低“两率”,提高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区确定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控制出生缺陷发生率”两大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制定并实施了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控制出生缺陷发生率”跨部门行动计划。借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和实施李嘉诚项目,对山区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和产科危重疾病进行了医疗救助。二是构建全方位维权网络,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针对家庭暴力上升的趋势,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了区、开发区、乡、村四级 “反家暴”的维权网络。在各级妇儿工委和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已建立起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对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等观念深入人心,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妇女参与决策的政治地位得到提高。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大家有女性领导4名。2008年,全区32个政府部门领导班子,有19个配备了女干部,占班子总数的59.38%;53个街道(乡镇)108个党政领导班子中,有51个配备了女干部,占班子总数的48%。全区女干部达11490人,占干部总数的36%。区人大女代表85人,占20%,区政协女委员91人,占22%,政协女委员比例有所上升。二是妇女成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女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08年,我区全社会从业人数73.35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数34.47万人,占社会总从业人员的47%。三是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改善。两个《规划》中51个卫生指标已阶段性达标48个。2008年,我区孕产妇死亡率由2002年的101.85/10万降至66/10万,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14.9‰下降到11.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0年的19.28‰下降到14.6‰。四是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2008年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7%,小学六年巩固率达99.8%;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0.5%,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2.2%;女性成人识字率达86.86%,青壮年女性识字率为97.09%。五是加大了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部分山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儿童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城镇妇女就业和再就业依然困难;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2008年,我区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的21项终期监测数据目标中,尚未达标率为的有8项。实施《重庆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的46项确终期监测数据目标中,尚未达标的有26项。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33项终期监测数据目标中,尚未达标的有13项。在《重庆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54项终期监测数据目标中,尚未达标的有24项。因此,我区妇女儿童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二、贯彻落实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今年8月15-16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和吴仪副总理都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强调,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