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暴力倾向的家庭提供心理、法律咨询和帮助,预防矛盾激化升级而发生家庭暴力。对虐待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应及时制止,及时报公安部门查处。要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妇女维权站和将要建立的110反家暴救助中心的作用,及时出警阻止和处理家暴案件。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要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五)要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及贫困妇女儿童的关注。“十五”妇儿规划实施以来,生殖健康、母婴安康等健康工程已列入县(市)区的工作计划,针对贫困妇女儿童的疾病救助机制也已初步建立。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整合各方面资源,从经济、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工作,尽力帮助贫困妇女儿童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与困难;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解决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工资福利保障、雇用童工及学龄儿童入学等突出问题的工作力度。市委、市政府下一步将就如何保护外来人口合法权益作专题调研。
(六)要适时解决妇女儿童教育活动阵地建设问题。妇女儿童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滞后,已无法满足妇女儿童的需求。各地要在城市建设规划中,把妇女儿童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统筹考虑进去,力争在“十五”期间基本形成统筹规划,科学布局,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的格局,使80%的县(市)区建有自己的妇女儿童教育活动阵地。在重视规划兴建同时,要加强现有社会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利用。通过少花钱,把处于闲置状况的活动场所充分利用起来,要动员机关、学校、社区、单位自有活动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服务。
(七)要切实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各地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而作出的工作部署,抓好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级妇联组织要掌握未成年人的特点,通过循循善诱的教育方式和方法,要注重学校、社会、家庭三个教育环节,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要明确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家长,特别是母亲;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新家庭教育观;主要领域是面向家庭、面向社区。全市自上而下要形成政府支持、妇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开放式工作格局,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使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加强领导,发挥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作用
(一)要加强对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担负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职责。下属办公室是代表政府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常设机构,各县(市)、区分管妇女儿童工作的县(市)、区长是当地政府妇儿工委的主任,必须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服务职能,健全组织网络,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妇儿工委的议事协调作用;要支持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妥善解决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问题。
(二)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市政府根据部门职能、单位性质确定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该感到各自责任重大、任务光荣。因此,要切实重视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工作,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做到专人负责,并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督办,共同推进。争取每年都能为妇女儿童办1-2件好事、实事。另外,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六一”节出资慰问贫困儿童这项工作要继续开展下去,资金额度可适当再提高一些,要自觉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尽一份力量。
(三)要强化妇儿工委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