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和批准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权是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的重要职责。
2001年,针对我区预算编制粗、批复迟,执法部门之间“贫富悬殊”,不利于加强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等问题,区人大财工委在学习武汉市区细化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将区农委、区教委、区科委纳入预算编制试点,提出在预算编制方面,严格实行零基预算,逐步做到早编、细编预算,编制部门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在预算执行和监督方面,逐步形成政府按预算执行,人大按预算监督,审计部门按预算审计的约束机制,改变重预算内轻预算外,重拨款轻效果,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监督的状况。区人大财工委十分注意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提出要及早安排部署2002年区本级预算编制细化工作,并根据2001年编制改革试点的实际进展,结合我区决算编制和“同级审”情况,建议将15个单位纳入2002年的预算细化范畴。在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区人大财工委督促区财政局将15个部门的预算细化表一并交由的与会代表评说,反映良好。
2000年6月份,区人大财工委组织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领导,外出学习了武穴等地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作法,并以《湖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xxx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征求了市人大法规室、市人大财经委的意见,在区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进行了初审,并于第19次常委会再审通过。7月初,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与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我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预算资金乱支滥用、专款不能专用、行政干预、管理不善、制度不全、支出控制不严、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要求区政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搞此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审核、拨付用款单位资金,不得推诿、拖延。
四、加强学习,保证监督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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