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人员的评议结果,作为党委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政绩突出的干部,要支持人大进行表扬和鼓励;对不认真接受评议的,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较多的干部,要坚决支持人大依法采取诫免、询问、质询、罢免等一些刚性监督手段加强监督,以维护人大述职评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发挥核心保证作用。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和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掌握好评议标准和尺度。要讲政策,讲原则,讲大局,讲民主,讲法制、讲群众路线,在维护团结、稳定大局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搞好述职评议工作,防止出现疏漏,使述职评议工作始终在党委的领导下,健康有序地顺利进行,确保述职评议的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
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支持人大搞好述职评议。要本着“党委领导、人大实施、各方参与”的总原则,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都要积极协作、密切配合人大开展工作,逐步扩大评议的影响力。新闻单位要切实做好评议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效应,营造民主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增强述职评议的效果。
要不断创新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人大的述职评议活动需要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县委希望县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主题,在监督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形式,改进监督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特别是要注意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创造出更加符合**县县情的有效监督形式,使述职评议工作在不断创新和发展中逐步走向成熟,尽快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取得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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