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解愁。要顺应民心,多做理顺群众情绪工作;体察民情,多做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关心民生,多做雪中送炭工作;广交朋友,多做联系群众工作,努力维护全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要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优势,共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发扬民主,努力营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良好氛围,使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表达出来,融入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措施和方法。要在事关全县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形象建设等方面,认真行使职权,搞好民主监督,以推动各项任务扎实、有效地落实。
二、提高认识,严格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当前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形势,不仅涉及到全县各个部门、社会各个领域,同时也向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政协机关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一是树立形象意识。政协是社会各界人士了解、认识我们党的一个窗口,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党的形象。如果疏忽大意,一件小事没有做好,就可能给人造成伤害,就多了一个不相信党的人;而维护了一个人的应得权益,就可能增加一些人对党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对工作的支持。因此,广大委员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珍惜自我价值,珍爱自己的位置,站在维护整体形象的高度,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真正做到“形象好、人缘好、富有人格力量”。二是树立规范意识。按照“把风气搞正、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的要求,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使各项工作忙而不乱,紧而不慌,张驰有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做到人有定岗,岗有定责,责任到人。三是树立创新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吃透上级精神的基础上,着眼新的形势和新的实践,大胆探索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的新途径,新办法,新形式,不断创造新经验,更好地服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四是树立超前意识。不断加强学习,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善抓大事,抓关键,坚决克服碰到什么做什么,想到哪里做到哪里,做到哪里算哪里的工作作风;根据全县工作的整体安排,开动脑筋,超前思考,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做到参谋在前,服务在前,把工作做在决策之前,协商在决策之中,参政议政在决策的全过程。
三,加强领导,提供保证,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职能作用,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抓,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要认真执行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有关规定,认真听取来自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各项提案,并要求党政有关部门加强与政协工作的联系和配合,积极支持政协开展参政议政活动,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政协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出题、党派调研、部门落实”的运作机制,使政协工作与党政工作协调有序,形成合力;要重视和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把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热心政协工作、善于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各级政协班子,同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特别优秀突出的政协干部可以选配到党政机关中去,使政协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政协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