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财政工作的监督力度,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做好市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对财政决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审查。8月,常委会审议了我市*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市政府关于该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强化财政职能、深化财政制度改革、逐步细化预算,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整改。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迅速召开会议向有关部门传达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针对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项整改,不断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推行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强化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召开专题座谈会。
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村稳定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探讨当前我市在农民减负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更好地促进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做好“三农”工作,常委会组织5个调研小组,用了两个多月时间,深入到有关部门和各镇区,先后召开40多个座谈会,广泛听取部门和镇区领导、村干部、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政府组成人员举行座谈会,就我市“三农”问题互相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并就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大科技兴农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等方面达成共识。座谈会的召开,对督促和支持市政府及各部门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常委会还认真关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第三产业、外经贸、旅游业发展、政府采购、侨务工作、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等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通过约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对口部门座谈会等办法,听取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有关问题跟踪检查,督促落实。
(五)实施个案监督。
围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委会加强对申诉、控告案件的监督工作。年内,常委会及有关工作委员会深入有关单位听取对案件的查处情况汇报13次共31件。按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常委会对一些疑难案件或群众多次申诉的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并向有关单位提出监督的意见和建议。如根据群众对法院审理一宗房屋损坏赔偿案件久拖不决的投诉,常委会通过深入调查并约请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促请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措施,从而使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受阻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常委会还重视做好信访工作,把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实施监督、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年内,常委会机关信访部门共收到群众来信507件,接访527宗。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上述来信来访分别由常委会信访部门答复当事人或转有关单位处理,其中信访部门作为重点信访案件办理的110宗,已办结101宗,办结率92%。
(六)开展述职评议。
常委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实行对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学习和考试制度,使人事监督关口前移。一年来,常委会共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50名。为加强对任命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常委会还对市水利局、发展计划局、卫生局3位局长进行述职评议,把监督人与监督事结合起来,既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成绩,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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