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提出的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为政法机关提高执法能力、检察机关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指明了努力方向。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探求法律监督工作的新举措,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的新发展,从六个方面切实提高我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实施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中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的局面。
第一,自觉落实“*”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要坚持把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指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以及本次人代会精神,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下,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坚持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作为检察工作根本任务,为发展生产力、弘扬先进文化、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
第二,认真执行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切实提高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尤其要把“两抢两盗”(抢劫、抢夺和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辆)等侵财性、多发性犯罪作为重中之重,依法快捕快诉,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同时,要增强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他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参加文明*、平安*、和谐*的创建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涉法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正确处理群众诉求,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努力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切实提高反腐保廉的能力。要按照省检察院和市委的要求,依法大力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案件,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件,经济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职务犯罪案件。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在更广的领域、更深的层面拓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公共建设、重点工程的同步预防,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的系统预防,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促进公共权力始终沿着为民、依法、廉洁的轨道运行。
第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提高诉讼监督的能力。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监督与查办案件相结合、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手段,坚决纠正诉讼活动中各种执法违法、司法不公、侵害人权的现象。重点办理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实体处理明显错误的案件,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既依法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又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
第五,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要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继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正确处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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