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法定程序形成决议、决定,配合党委、政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要围绕中心工作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当前,镇区普遍存在着诸如土地、治安、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影响“两个适宜”和谐*建设的实际问题,我们开展人大工作,便要以解决这些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依据法律精神,遵循法定程序,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城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出力。再次,要围绕中心工作,依法行使职权。各镇人大要用好法律赋予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对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权、对政权机关领导成员的选举权:开好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行使好决定权,确保政府工作目标任务、人代会决议决定的落实;行使好监督权,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重点抓好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镇政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抓好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动依法治镇和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促进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障农村和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在法律的规范下稳步发展;加强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镇政府认真办理落实反映群众意愿的议案、建议,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服务。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我市有市镇两级人大代表1700多名,这是建设“两个适宜”和谐*的骨干力量。切实做好代表工作,发挥好代表作用,对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基层人大要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和方式,为代表知情督政创造条件。通过建立走访代表、约见代表、召开代表座谈会等制度,组织代表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形式,健全代表活动工作机制和活动网络,积极引导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要组织代表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通过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镇人大代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以及与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增强其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能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及代表在本职工作和遵纪守法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做到为民服务,为民解忧。要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并把它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作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对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转办件,基层人大要热情接待,认真督办。
第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基层人大工作的水平。不断加强基层人大的自身建设,是基层人大工作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镇人大办和区人大代表工作室的自身建设,要体现四个“到位”:
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各镇一把手身兼镇委书记和人大主席,既要抓好党委工作,又要带领一班人做好人大工作。镇人大副主席、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主任要确保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做到对上多请示多汇报,对下多联系多沟通。各镇区都要按有关要求在人大工作的领导力量配备、机构人员安排和活动经费落实等方面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学习宣传要到位。镇区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们,特别是一些新同志,首要任务就是加强学习,学习新知识,及早适应岗位,尽快进入角色。要学习基层人大工作的业务知识,了解人大工作特点,熟悉工作程序,遵守工作规则,掌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