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年是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关键之年。根据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常委会拟制定7件地方性法规,加上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以及相应的法规修订,立法任务比较繁重。在各部门配合和努力下,《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民防空管理条例》已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已完成一审,立法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但是,今年时间已过去将近一半,下阶段的立法任务还是相当紧迫的。我们鼓励有立法任务的部门尽量往前赶,既要提高效率,更要保证质量。下面,我就确保今年立法计划的顺利完成讲几点意见。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法为民,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举措。这次修改宪法,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大认识和重要经验写入宪法,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统帅和依据,坚持立法为民,提高立法质量,是我们今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立法工作的首要问题。
坚持立法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我们制定出来的法规真正成为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良法”。要通过科学、公正透明的程序设计,制约执法机关执法行为的随意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提高立法公开、公正、公平度和群众参与度。要积极探索如何提高立法质量的途径和形式,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和发展。要加强立法的科学性、前瞻性、时代性、特色性和可操作性,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权力与权利、稳定性与变动性的关系,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与水平。
二、以规范运作、严格程序为重点,为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做好各项准备。
立法工作是一个规范、严谨、循序渐进的过程,有其内在规律和法定程序。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基础。我们要注重规范,严格程序,按照立法法、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和《武汉市立法技术规范》的规定,抓好立法计划的编制、法规草案的起草、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法制委员会的统一审议等每个环节的工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做好各项准备。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是立法活动的基础性工作,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有立法任务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加强领导。无论是制定新的法规,还是修订现有法规,都要有具体的起草工作计划,尤其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班子、时间、经费”四落实。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掌握进度,进行督促检查,保证法规草案如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有一点要强调,法规草案必须按照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的规定,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的二十日前提出。要加强起草过程中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工作。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运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尽量把科学合理的意见吸收体现到法规条文中去,努力实现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加强起草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重大问题的分歧意见要事先协调,尽可能解决在法规起草阶段,解决在提请常委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