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民主集中制既是国家政权组成的基本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会议形式,坚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在审议议案的过程中,每位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只有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才能保证人大作出的决议和决定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具有极大的权威。
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推进“十一五”各项工作的重要时期,又处于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害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市发展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将会更加复杂、更加突出。解决好发展中的问题,创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的规范与约束。无论是推进依法治市,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无论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无论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离不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卓有成效的工作。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新高度,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各项职权。
1、明确范围,规范程序,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或决议,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贯彻实施的权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方式,是统一本地区人民意志,动员本地区人民投入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使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并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途径。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要非凡注重对全局性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财政资金使用的审议和决定。要以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标准,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
2、加大力度,讲求实效,严格行使监督权。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这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监督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总坚固践经验,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作出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直接法律依据,是一部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法律。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了,对工作的要求也更高了。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同时,要探索运用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