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群众的聪明和力量,破解改革过程中的各种难题。
当前,我市改革的任务还很重。各级人大要组织代表认真查一查开展效能革命、转变政府职能的情况,看一看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是否真正树立,工作作风是否切实转变,工作效率是否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是否有效改善;查一查各项改革的进展情况,看一看在改革过程中,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否有暗箱操作,是否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等,保证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三是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抓重点。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地方人大作为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必须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这个重大课题,时刻关注群众的衣食住行,关心群众的安危冷暖,通过监督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当前,反腐倡廉、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农民负担、就业再就业和弱势群体生活保障等仍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人大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督。要查一查各个执法部门是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看一看是否有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违法事件发生;查一查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救济、劳动保障、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的政策是否落实到位,该给群众办的事是否及时办理,看一看群众还有什么愿望和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反映并及时解决。
第三、改进方式抓监督。形势在发展,人大监督的形式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改进。我们要在继续坚持和完善听取审议工作汇报、开展法律监督、执法检查评议、述职评议等监督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首先,人大监督要把各项职权的行使有机结合起来。人大的各项职权是相辅相成的,监督权的行使,要和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的行使相结合,工作才有力度。监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监督中的重要问题要通过作出决议决定保证贯彻落实。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关系,督促“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实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手段促其整改。
其次,人大监督要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人大监督必须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等监督活动时,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主动征求群众的意见。要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进一步拓宽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认真办理和反映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其三,人大监督要与其它监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要和党内监督相结合,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党的纪检部门开展的“群众评议职能部门”的活动;要与政协、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相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要和舆论监督相结合,抓住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充分利用舆论的导向作用,弘扬正气,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社会效果。要通过加强对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为人大监督提供助力。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时,既要进行明察,又要开展经常性的暗访,以增强监督的实效。
第四,明确标准抓监督。强化人大监督工作,必须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人大的性质和当前的任务来看,要提高监督质量,必须坚持三条标准:一是看是否做到了党的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效统一。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市委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通过行使人大职权,把党的意图转化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全体人民的一致行动,形成群策群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看是否做到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效统一。要把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