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的效能,必须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要建立代表小组,健全代表活动工作机制和活动网络,通过开展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小组活,促进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要通过组织代表评议、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发挥代表在经济建设和遵守宪法、法律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和教育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办事,保障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要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为民解忧,为民服务,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与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增强其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实际工作能力。要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现在我市不少乡镇人大已相继建立起了代表学习、视察、接访、联系选民、评议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人大主席走访代表以及代表向选民述职等一系列制度,整个乡镇人大的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对于暂时还没有建立起这些制度的乡镇,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紧建立完善。已经建立的乡镇,应本着一要强化、二要落实、三要深化完善的原则,进一步补充、修订、提高和完善,力争把制度建设搞得更好、更富有成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监督工作是乡镇人大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乡镇人大的权威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人大的监督工作。因此,乡镇人大要把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讲求监督艺术,提高监督权威。
(一)在讲求监督的力度上,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相结合,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是政治的、思想的、组织的领导,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的行动。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是一致的。人大工作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监督工作也才能取得实效。二是坚持监督人与监督事相结合,增强监督的权威性。人大选任的国家机关干部,能不能严格依法办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对此,必须强化对选举、任免干部的执法监督。目前,许多乡镇人大组织开展的述职评议等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被评议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下一步在述职调查方面,要进一步扩大视野,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和整改督查的针对性。同时,还要通过加强对学法、执法情况的监督以及建立奖惩制度等形式,切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三是坚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与主席团成员参加的会议相结合,实现监督的经常性。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载体,是监督政府工作的法定形式。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于不设常设机构,每年召开的次数也是有限的。因此,组织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参加的会议,就显得尤为重要。各乡镇应在这方面进行研究并积极实践。四是坚持监督点与监督面相结合,注重监督的全面性。监督点,也即个案监督,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树立人大权威的有效监督手段。人大的监督如果离开了具体事件,就会流于形式,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既要注意把握住工作的重点,加大个案监督的力度,又要以点带面,实现对政府工作的全面监督。
(二)在讲求监督的艺术性上,注意做到“四合”。一是工作程序和内容要合法。乡镇人民代表大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